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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2 12: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12)日清晨,“央视新闻+ 客户端”发布《被加拿大拘押的中国公民孟晚舟获得保释》消息称,当地时间11日下午3点多,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法官宣布,准许孟晚舟女士获得保释。
法官在声明中表示,逮捕孟女士是基于美国的要求,但是美国方面尚未对孟女士正式提出引渡要求。法官给美国提出的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要求的期限是孟女士被捕之日起的60天之内。考虑到孟女士在中国和其他地方都没有刑事犯罪记录,以及目前存在健康问题,加上她本人目前愿意居住在温哥华、有合适的担保人等诸多情况,决定允许她保释。
孟晚舟保释条件包括:1000万加元保释金(其中700万是现金),包括她丈夫在内的5位担保人,交出护照,戴电子监控设备,外出时间和地域限制,由专业的团队进行全天候监视等。
这个暂时的结果,不足为奇。因为这与昨天和前天笔者先后发表的《解网友之渴:孟晚舟或面临三结局》、《点评今日“三大新闻”厘清思路》两篇时评文中,作出的先期预判相符:
——孟晚舟与美国检方进行“持久战”。孟晚舟可以在30天内向加拿大司法部长提交意见书。如果司法部长认为,当事人被引渡后将无法得到公平审判,其亦可以拒绝签发引渡令,从而保护被引渡者的权利或利益。针对引渡法庭的决定与司法部长的引渡令,孟晚舟还可以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和司法审查。上诉法院可以决定将此案发回部长或引渡法院,或者可以就引渡作出自己的决定。不仅如此,孟晚舟还可请求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继续与美国检方抗争到底。简单来说,孟晚舟很可能会选择在加拿大与美国进行司法持久战,尽量为自己拖延被引渡去美国的时间。
——从孟晚舟的保释听证一而再、再而三的延续进行来看,尽管中国网络已被煽起了抗美怒潮,但中、美两国高层都显示出了谨慎切割孟晚舟案怒情与中美贸易战谈判相连,都在极力避免因孟晚舟案的牵连,从而导致在90天限期内的“中美贸易谈判”失败,即尽力争取不对谈判造成严重影响。不过从客观上讲,孟晚舟或将为原本就充满不确定性的中美贸易谈判投下变数,将中美双方陷入左右为难的处境则是难以彻底切割开的。但中国学界多半人士都发表文章,表示盼望中美双方应尽力控制孟晚舟案造成的影响,并按期达成中美贸易协议的期许。如此看,孟晚舟或将在加拿大的家中与官司长期对峙,但这样就有痛失华为继承人机会的巨大损失。不过,变数很大,一切皆有可能。各界唯有拭目以待,不必为此过多亦喜亦忧或患得患失,水到自然渠成。
笔者提醒网友注意在《被加拿大拘押的中国公民孟晚舟获得保释》消息中的关键话语:“逮捕孟女士是基于美国的要求,但是美国方面尚未对孟女士正式提出引渡要求”;“引渡要求的期限是孟女士被捕之日起的60天之内”;“她本人目前愿意居住在温哥华、有合适的担保人等诸多情况,决定允许她保释”;“包括她丈夫在内的5位担保人,交出护照,戴电子监控设备,外出时间和地域限制,由专业的团队进行全天候监视等”。
如果将上述关键话语连接起来解读,那便是:“美国引渡孟女士的期限是在被捕之日起的60天之内,而在此期间只要美国提出引渡,那么孟女士依然有在美国法庭受审的可能性。孟女士愿意接受法庭条件,即交出护照,戴电子监控设备,外出时间和地域限制,由专业的团队进行全天候监视等居住在温哥华”——这种保释结果,实则是加国把对孟女士的监禁变相成了限制自由的软禁,也是孟女士在无可奈何之下的最佳选择:坐“家牢”。
笔者认为,这种保释结果也来之不易的。这或是顾忌孟晚舟事件会对事关国际社会安全性的“中美和谈”产生不必要的干扰,让“中美和谈”在90天限期内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所以中美加三国联手促成了让孟女士自己选择坐“家牢”的、照顾各方面子的这一“保释”结局。设若,在今后的中美谈判过程中如果出现“谈不拢”甚至“中美关系恶化”,那么美国或将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女士要求,而加拿大囿于《引渡条约》和《引渡法》只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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